问题 | 抵押权人死亡后,如何解除抵押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一、抵押权人死亡后,如何解除抵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条款,抵押权及主债权人之凭证同为不可或缺者,因此在抵押权持有人离世之后,若所借债务尚未清偿完毕,抵押权依然存在且延续至继承人之手; 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抵押权,可依照法律程序前往抵押权注册机关解除该项抵押登记,从而使抵押权宣告无效。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二、抵押权人死亡怎么去实现债权 若抵押权人不幸亡故,那么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其财产继承人有权力依据抵押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与内容,如约维护自身债权人权益。 具体而言,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若抵押权人未能获得全额清偿,他们有权与抵押人协商达成共识,将抵押物进行评估折现或通过公开拍卖、变卖等方式获取价值补偿; 倘若以上方案均无法达成公平公正的协议,抵押权人仍可选择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纠纷。 而在此过程中,如果拍卖或变卖抵押物所得之价款超过了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价值,那超额部分自然应归抵押人所有; 而若价款金额低于债权人的债权总额,则剩余差额由责任人负责清偿。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条款,抵押权及主债权人之凭证同为不可或缺者,因此在抵押权持有人离世之后,若所借债务尚未清偿完毕,抵押权依然存在且延续至继承人之手; 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抵押权,可依照法律程序前往抵押权注册机关解除该项抵押登记,从而使抵押权宣告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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