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都要什么资料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都要什么资料 在办理取保候审申请过程中,常需提交如下材料: 首先,需备妥取保候审申请书,内含申请缘由、保证方式及其他必要信息; 其次,申请人务必提供自身准确的身份证明文件,诸如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再者,如有担保人为其提供担保,则需同时递交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工作证明以及担保书,其中担保书应详细列明担保责任; 最后,如选择以交纳保证金的形式作为担保措施,还需提前准备好相应金额的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办理取保候审时,需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含申请缘由、保证方式等);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担保人资料(身份证明、工作证明、担保书);保证金(如选择此方式)。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人的条件有什么 关于作为担保人进行保释候审之资格条件,其要求如下: 首先,该保证人需与本次案件无直接关联性。 换言之,即指保障人对于涉案人员及被告所触犯的罪行并无任何个人利益上的牵扯。 其次,该保证人必须具备足够的履行担保义务的能力。 这意味着保障人须拥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 再者,保证人在政治权利未遭受褫夺且人身自由未受任何限制下被认可有资格成为保证人。 另外,保证人应拥有稳固的收入来源以及稳定的居住地点,同时他/她还应在被保证人的居住地拥有属于自己的长久住宅,以此确保其有着稳定可观的经济收入。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三、取保候审需要什么部门签字确认 取保候审的裁定,通常需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书面签署与确认。在刑事诉讼的侦查程序中,取保候审的批准权归属于公安机关。而在审查起诉环节内,则由人民检察院行使此职权。至于到审判肇始之时,该项权力则转交至人民法院操控。当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有关部门将全面考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社会上潜在的危害性、事例的严重程度、情节曲折、可能承担相应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能力乃至其他相关因素。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机构,一般为公安机关。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事先许可,不得擅自离开驻地所在的城市或者县区;若住址、职业岗位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等等。 在办理取保候审时,需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含申请缘由、保证方式等);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担保人资料(身份证明、工作证明、担保书);保证金(如选择此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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