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的定罪条件包含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合同诈骗罪的定罪条件包含哪些 就合同诈骗罪这一犯罪行为而言,其认定的关键要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人的主观上必须持有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意图,其主要是在签署及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务资源。 而诈骗金额的大小则直接影响了案件的定性及刑责程度。 例如,犯罪者可能会利用虚构的单位身份或假借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亦或是采用伪造、篡改、销毁等方式制造虚假的资产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等等。 其次,犯罪分子通常不具备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他们往往采用小规模履行合同或者局部履行合同的策略,以此来诱导受害方继续与之签署并履行合同。 这种手法实质上是将本来无法兑现的承诺包装成合同条款,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从而陷入圈套。 此外,犯罪者在收取受害方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之后,有可能选择逃避藏匿,使得受害方无法追回损失。 这种行为无疑加剧了犯罪的恶劣性和社会危害性。 最后,犯罪者还可能采取其他各种手段来骗取受害方的财物,如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商业道德和法律规定,更严重损害了受害方的合法权益,构成了合同诈骗罪的重要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罪从犯怎样罚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审理及量刑标准,对于其从犯的判决应当依据案情实际情况分别予以酌情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从犯与主犯相对应,同属于共犯中的一种分类概念,通常定义为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到次要或辅助性作用的人员。 具体而言,合同诈骗罪主要表现为被告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假陈述或故意隐瞒真相等手段,使受害方产生错误认识从而骗取对方财务,且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违法行为。 《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合同诈骗罪的标准如何规定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罪,系指犯罪嫌疑人怀着非法占有的内心欲望,于签订并执行各类合同的过程之中,利用各种欺诈手段,骗取合同相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违法犯罪行为。该类犯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犯罪嫌疑人必须有着明确的非法占有财产的意图。其次,客观层面上,他们需要采取各种各样的欺诈手法,例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等。再次,这些行为必须伴随着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最后,犯罪嫌疑分子所取得的财物价值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级,通常情况下,这个数量级被设定在二万元人民币以上。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判定,需要全面地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动机,诸如他是否有心履行合同,故意不遵守合约条款;同时也需要分析其客观行动,看看他是否真正有履约的能力或者意愿,以及他是否将骗取来的财物用于非法活动或者肆意挥霍等等。假如,您察觉自己可能面临这样的困境,或者已经卷入其中,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保护您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诈骗罪认定关键要素有:主观上须有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意图,如虚构单位、造假担保等骗财。犯罪分子通常无实际履约能力,小规模或局部履约诱导对方。收取财物后逃避藏匿,加剧恶劣性。还会用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手段骗财,既违商业道德与法律,又损受害方权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