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证明无罪能赔偿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赔偿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证明无罪能赔偿吗 倘若在接受了刑事拘留处理之后被证实并未犯罪,那么此人便有权向国家申请赔偿。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手段,在某些特殊时刻,例如犯罪嫌疑的存在,会被依法执行。 然而,若最终确认被拘留者为清白之人,则表明其合法权益遭到了严重损害。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如出现以下侵犯人身权的情形之一,受害人均享有获取赔偿的权利: 首先,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实施拘留措施; 其次,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实施拘留措施,但拘留期限超出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随后又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决宣告无罪而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被错误刑事拘留后证实无罪者,可依《国家赔偿法》向国家申请赔偿。 该法规定,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或超期拘留后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无罪者,需赔偿受害者,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 二、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可以放出来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实务中对拘留期限的裁定会因实际案情的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 通常来讲,刑事拘留的有效期一般设定为14个自然日,且该期限自嫌疑人被羁押至看守场所之时开始计算。 在此基础上,公安机构有义务在第十四个自然日内向地方检察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申请逮捕嫌疑人。 而对于检察机关的审批逮捕程序而言,其最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时间周期也为七个自然日,具体的时间期限应当包含在第十四个自然日内。 若需要延长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期,那么可依法将其延长至37个自然日,在这期间,相关部门仍需在七个自然日内得到检察机关的批准逮捕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一般犯了什么事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紧急实施的强制性手段,主要适用于七类特定情景: 1.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包括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在犯罪行为完成后立即被发觉者; 2.经受害者或在场目击证人确认其犯罪事实的人员; 3.警方在其近邻或住宅处查获足以证明其犯罪行为的关键证据; 4.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存在自杀、逃离现场或潜逃倾向之人; 5.具备销毁、篡改重要证据或是串供风险较大的嫌疑人; 6.未能提供确切的姓名、住所信息,身份无法确定的人员; 7.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 总而言之,刑事拘留只是一种暂时性的强制处理手段,而非最终的法律制裁方式。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 被错误刑事拘留后证实无罪者,可依《国家赔偿法》向国家申请赔偿。 该法规定,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或超期拘留后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无罪者,需赔偿受害者,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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