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还出言威胁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借钱不还还出言威胁怎么办 若有他人拖欠借款且言辞激烈地进行威胁,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借款人有权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归还所有欠款及利息,并赔偿相应损失。 如借款方未能依照双方约定时间归还借款,则可参考第六百七十五条与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要求其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并支付逾期产生的利息。 倘若出借人遭受威胁恐吓,应及时寻求警方协助处理,同时亦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借钱不还还贩毒怎么处理 在处理借贷纠纷与毒品贩卖行为方面,需要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遵循民事及刑事的法律程序。关于借贷问题,作为债权人,您有权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向欠债人追索债务;若对方存在恶意逃债之嫌或者数额较大,则可能触犯我国刑法中的诈骗罪名。针对毒品贩卖这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明确规定,涉及贩毒者必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制裁,其所应承受的刑事处罚力度,包括各类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受到拖延还款行为损害的借款人有权依法请求违约方停止对其权益的侵犯,偿还所欠的债务及其产生的利息,同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对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履行还款义务的话,受害人可以选择向其发出更加强烈的交涉要求继续履约,同时也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支付逾期利息作为惩罚。在遭遇来自对方的威胁和干扰之时,应当立即寻求警方的保护和援助,并且在必要情况下向当地的司法机构提出诉讼,控告对方违反了民事责任义务,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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