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需要职工同意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企业破产需要职工同意吗 通常情况下,企业的破产并不需要得到全体员工的明确赞同。 企业走向破产往往是其自身财务状况恶化以及法律规定的种种约束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 当某个企业陷入无法按期偿还债务的困境,且资产规模不足以完全支付所有债务或者显现出显著的清偿能力匮乏时,该企业便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途径正式提出破产申请。 当然,破产流程的启动核心在于依据法律条文及法院审查与判断,而非职工意愿起到决定性影响。 然而在整个破产过程当中,员工的合法利益免受侵犯仍将始终得到法律的有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二、企业破产需要具备的条件,法律有哪些规定 若要让企业实施破产程序,必须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第一,即当企业法人被强制要求偿还累计到期债务,然而其所拥有的资产已经无法承受此类债务的偿还压力,甚至导致资产严重流失,明显不足以应对所有债务的清偿需求; 第二,如果企业法人的债务人或债权人发起并提出了破产申请,并且经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通过后,启动破产程序。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法律条款,该法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只要企业法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其资产也无法承担起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或者在清偿能力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那么就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对其债务进行清理。 此外,根据该法第七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当债务人出现了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况时,他们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同样地,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三、企业破产需要还钱吗 当企业陷入破产境地之时,究竟需不需要归还所欠下的款项,这主要取决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一般而言,破产企业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所背负的债务进行全面而彻底的清算与偿还。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的全部资产将会被依法出售或者进行清算,以便能够清偿所有的债务。然而,若企业的资产总额无法完全覆盖所有的债务,那么剩余的债务便有可能获得豁免,或者按照特定的顺序以及比例进行偿还。另外,破产法也明确规定了一些具有优先权的债务,例如员工薪资、税收等。这些债务通常会在其他类型的债务之前得到优先偿还。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破产程序乃是一项极为复杂且严谨的法律程序,具体的偿还状况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倘若您正面临着企业破产的困境,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取更为详细的法律建议及指导。 企业破产通常无需员工同意,它是企业财务状况恶化与法律约束共同作用的结果。当企业无法偿还债务,资产不足以覆盖债务或缺乏清偿能力时,可依法申请破产。破产启动关键在于法律和法院审查,而非员工意愿。尽管如此,破产过程中员工的合法权益仍受到法律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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