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事故报告提交的时间要求是什么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一、工伤事故报告提交的时间要求是什么 当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用人单位须立即采取必要手段对伤者进行紧急救助。 同时,用人单位需在伤者遭受伤害后的第三十日起为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有权依照相关法规享受到相应的工伤待遇。 对于此类在工作过程中所导致的人身损害事故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疾病,员工所属的机构应当谨慎对待,对事件发生时间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在第三十天内向统筹区域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遇到特殊状况,经征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申请的截止日期得以适当延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事故报告要多久提交 当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用人单位须立即采取必要手段对伤者进行紧急救助。 同时,用人单位需在伤者遭受伤害后的第三十日起为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有权依照相关法规享受到相应的工伤待遇。 对于此类在工作过程中所导致的人身损害事故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疾病,员工所属的机构应当谨慎对待,对事件发生时间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在第三十天内向统筹区域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遇到特殊状况,经征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申请的截止日期得以适当延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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