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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到期不还法院能冻结财产吗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一、到期不还法院能冻结财产吗

若被执行方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所载的要求履行其应尽之法律责任,那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法院享有对被执行方进行资产状况查询的权力,并且当存在特定的情形时,还拥有扣押、冻结、划拨以及变价被执行方财产等措施的实施权限。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意味着,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如果债务持有人没有按时足额偿还所需款项,法院已经有了相应的法定义务来采取冻结其财产等一系列必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到期不还法院执行要多久结案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规定,若被执行人有未按照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履行义务之行为,并经申请人于申请执行书中明确提及,则法院自接到该申请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应为执行期;若逾期仍未能得到妥善解决者,则申请人有权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机构提出执行请求。对于此类情况,上级法院在经过严格审查之后,可依法要求原执行法院在特定期限内继续执行,亦或是直接决定由本院接手执行工作,或者是指令其他具备执行权的法院进行执行。因此,从理论上来讲,若涉及到的债务纠纷已进入法院执行程序,那么在六个月之内应当能够得到妥善处理。然而,实际执行过程中的时间跨度可能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案件的复杂性、执行的难度以及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等等。若执行期限超过了六个月尚未完成,申请人有权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如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以加快案件的推进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若被执行人未遵照执行通知中所记载的义务完成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依据本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该法院有权对其展开资金现状调查。当面临特定特定的情事时,该院还有权采用扣押、冻结、划扣和变价被执行方财产等强制性措施。然而,必须引以为戒的是,此举表明,在某些特别情况下,若债务持有者未能按期且足额履行所需款项偿还义务,则法院已有法定职责采取包括冻结其财产在内的一系列必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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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0: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