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罪没有收钱的证据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诈骗罪没有收钱的证据怎么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具体法条约定,所谓罪名“诈骗罪”的建立不仅仅要求禀明行为者确实实行了对事实进行虚造或者故意掩盖真实情况的举动,此外还必须揭示出被害者因之而产生了误解并且在此基础上将财物奉送给了行为者这一关键环节。 倘若检察机关无法提出充分且确凿的证据以证实行为人实施了可推断其有私自占用他人财物之意图的行为,那么便将面临一个棘手的难题——即很难判定被告者是否真正有欲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企图,从而可能会影响到对被告者罪行的确立。 然而,即便无法找到直接的财物收取证据,只要能够利用间接证据串联起来形成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证实被告人确实是通过欺骗手段使受害人产生误解并最终导致受害人将财物交予被告人,那么依然可以将此案定性为诈骗罪。 我们可以通过证人证词、书面文件、电子数据等多种形式的证据来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 总而言之,在缺乏直接的财物收取证据的情境中,判断案件是否应定名为“诈骗罪”,关键在于能否通过其他方式的证据全面展示出被告人的欺骗行为,受害人的误解以及财物的交付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没有谅解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在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方面,上述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关联性;换言之,并不能将获取受害方的谅解作为申请取保候审的充分或必要条件。 然而,如果能获得受害方的谅解,这无疑会对申请取保候审产生积极影响。总而言之,当申请取保候审时,无需将是否获得受害方谅解作为首要考虑因素,只要申请人遵循相关法律要求,根据实际情况依法提出申请便可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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