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办理离婚手续要的证件有哪些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有夫妻双方打得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子女出生证等。且除前述证件外,还应当提交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向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若无法协议离婚,除前述证件外,还需提交书面起诉状,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8 18: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