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算职务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哪些情况算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乃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的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财产窃取并据为己有,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者所构成的犯罪行为。常见的职务侵占情形大致如下:例如,公司财务人员可能通过篡改会计记录、伪造报销凭据等手法,非法占有公司资金;又如,销售部门员工可能利用其负责销售业务的职务便利,擅自将销售款据为已有;对于采购部门员工而言,他们或许通过虚报采购价格,企图从中获利,等等。 然而,要对职务侵占罪做出准确界定和判断,关键还在于涉案行为人是否通过窃取、骗取等方式,利用其在单位中所担任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产,且涉案金额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这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单位财产,数额较大。常见手法如财务人员篡改账目、销售人员私吞销售款、采购员虚报价格等。界定此罪需考量行为人是否利用职权窃取、骗取单位财产,且金额须达法定标准。 二、哪些情况算有前科? 构成前科的要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为人需要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亦或是死刑缓期执行等严厉刑罚。 其次,行为人必须在刑满出狱后再次触犯法律且获罪进行了处理。 至于被判处于管制、拘役状态下的罪犯及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而言,倘若他们在出狱后又犯罪并处理,或缓刑考验期间没有再次滋事、但在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再度违法犯罪者,皆不可视为具有前科。 同时需注意的是,正在服刑的罪犯如果在服刑过程中再次违法犯罪,并不被视为具有前科记录,而应视作服刑期间重新犯罪情况。 《刑法》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三、哪些情况算违约交房 逾期交付住宅房产通常是由于房地产开发商未能依照合同所承诺的期限及条件向购房人士交付房产。这些现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过了合同约定的房产交付日期仍然没有完成交付;交付的房产品质未能满足合同中规定的标准,例如建筑构造、装饰装修等方面存在不足;交付的房产附属设备不够齐全,例如小区环境绿化、水电燃气供应等达不到预先商定的标准;没有依据合同规定提供需要的相关文件和证书,例如房产验收合格证等。另外,若开发商未经授权擅自修改房产的规划设计以及户型结构等,也会造成逾期交付的行为。当购房者面临类似的状况时,应重视采集与保存有关的直接或间接证据,以便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单位财产,数额较大。常见手法如财务人员篡改账目、销售人员私吞销售款、采购员虚报价格等。界定此罪需考量行为人是否利用职权窃取、骗取单位财产,且金额须达法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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