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职务犯罪该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挪用资金罪职务犯罪该怎么判 职务犯罪中的挪用资金罪之量刑原则 倘若行为人在履行职权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为己有或擅自借予他人,使本单位资金流向于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此时如果数额较大且超过了三个月的期限尚未归还原金,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却因数额较大投入到营利性活动之中,甚至是从事非法活动,那么将面临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之责;若其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达到巨额标准,则需要接受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处罚;而对于挪用金额特别庞大的情况,将会被判以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是自诉案件吗 挪用资金罪乃一类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刑事犯罪事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犯罪行为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利用其所拥有的职务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资金擅自挪用于个人用途或以借贷形式供给他人,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即“数额较大”)、逾期超过三个月尚未偿还,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其涉案金额达到一定高度、进行了营利性活动,或者实施了非法性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600万元怎么判 参照我国现行刑法之规定,对于犯有挪用资金罪的罪犯而言,其所涉及到的金额若高达六百万元人民币,便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或称“数额巨大”。 鉴于此类案件的性质恶劣且影响重大,故法律对违法者施以严厉惩戒,即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具体的量刑标准并非单一因素决定,而是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复杂因素,例如挪用资金的实际用途、是否已经归还、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过态度以及是否存在自首或者立功行为等等。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倘若挪用资金的目的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那么量刑将会更为严苛;反之,若在案发之前已经将挪用的资金悉数归还,则在量刑时或许可以得到适当减轻。 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须由法院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裁定。 行为人在履行职权时,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他人,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或投入营利性活动、非法活动,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挪用资金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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