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怎么计算时间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是怎么计算时间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文规定,办理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逾越十二个月。 此时间段乃自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正式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其采取取保候审之措施当日起算。 在此期间内,若发现不应追究相关刑事法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期满,则必须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同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及相关机构进行通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是由谁监督的 取保候审的监督机构乃为执掌机构,多为我国公安部门、国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四家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相关权力机构在评估司法程序的顺利推进所需保证金之额、被取保候审者所面临的社会风险程度、案情、情节、涉嫌罪名的轻重以及取获者的经济实力与状况等各种因素之后,方能确定保证金的具体金额。 此项保证金应存放于由执行机构指定的银行设立的专用账户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三、取保候审是警察通知家人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取保候审之执行责任实属公安机关。 然而,此条款并未明确注明取保候审之实施过程中是否须强制通知家属参与。 然而,参照刑事审判之基本流程,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获得取保候审资格之后,家属往往都会得到相应通报,以使其知晓被取保候审者所处的法律状况及相关权益与义务。 因此,尽管法律条文本身并无明确规定取保候审是否必须通知家属,但基于实际情况以及程序公正的原则,警方在执行取保候审之时理应向家属进行必要的告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文规定,办理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逾越十二个月。此时间段乃自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正式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其采取取保候审之措施当日起算。在此期间内,若发现不应追究相关刑事法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期满,则必须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同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及相关机构进行通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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