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夫妻共同之负债,乃是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期间,夫妻双方为维系共同生活品质、实现共同生产运营目标、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表达而承担的债务责任。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主要需考虑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该笔债务是否被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如购置生活必需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 其次,该笔债务是否被用于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例如共同经营的商业实体所产生的债务; 最后,夫妻双方是否曾就此笔债务达成共同举债的共识,例如共同签署借款协议或在事后予以认可。相较之下,个人债务则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或结婚后以其个人名义所负担的债务,并且该笔债务并未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之中。举例来说,若某一方因参与赌博、吸食毒品等非法犯罪活动而产生的债务,便属于个人债务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什么债务 夫妻间的共同债务,主要分为如下三大类: 首先是互相同意的债务,这是指通过夫妻共同签字或其中一方随后予以认可的方式形成的债务。 其次是在婚姻期限内,借款人以其自身名义,为了满足家庭基本生活需求而产生的债务。 最后一个类别则涵盖了在婚姻关系有效期间,以一方名义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外的借款,但只有当债权方能提供证据证实此项借款是被用于共同产业经营时才会被认定为共同负债。 对于这三种类型的共同债务,男女双方有责任共同承担本金及利息的偿还义务。 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支付债务或者财产各归各有所属,双方可以协商来解决债务问题; 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由法庭依据相关法律做出裁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共同债务怎样还债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首先我们必须明确,夫妻任何一方都负有共同偿还这笔债务的责任,无论这笔债务是由夫妻其中一方或是双方共同所借。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先行协商决定债务的偿还方式以及各自主负责的比例;如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笔债务将会根据夫妻双方的角色平等分配以各自负担。其次,在支付债务本息额时,必须优先使用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资金来进行清偿;如果仍有不足,剩余部分便需由夫妻双方再行商议如何进行偿还或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此外,如果夫妻中的某一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仅源于其个人行为,或者这笔债务本身就是非法债务,那么另一方就无须承担偿还责任。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由于各个地区的法律规定存在差异,因此具体的偿还规定也会有所不同。 夫妻共同债务指在婚姻期间,为家庭生活、共同经营或共同意愿所负,需考量是否用于日常开销、共同经营及双方共识。反之,个人债务则指婚前或婚后个人名义所负,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如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产生的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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