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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奸罪可以附条件不起诉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解答

一、强奸罪可以附条件不起诉吗

对于强奸罪,是否能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程序?

在这方面,可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判断。其间主要涉及酌定不起诉、法定不起诉及存疑不起诉三大类别。需注意的是,不起诉并不直接等同于无罪裁决。免于起诉,亦即为我们通常所称的“不起诉”,它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对其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或者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若认定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然而依照法律规定却无需判处刑罚或者应当予以免除刑罚时,所做出的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强奸罪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若被告方提出索取精神损失赔偿的请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通常会予以驳回。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可选择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此时所要求的赔偿便并非纯粹意义上的精神损失赔偿。

精神损害,指的是自然人因人身权益受到侵犯后,遭受的精神痛苦记忆、肉体疼痛感受及其他可能导致精神状态严重异常变化之种种情形。《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三、强奸罪可以要求公安撤销吗

通常情况下,对于已立案的强奸案,无法单方面请求公安局予以取消。强奸罪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而公安局立案则是根据初步掌握的证据及相关法律条文。除非具备充足且确凿的事实,用以证明该案确实出现了重大误判情形如误解澄清、伪造证据得到证实等极端状况,并且必须经过严谨全面的法律程序审批,方可进行事例取消。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此类事件极少发生。若被判定属于强奸犯罪行径,那么司法机构将会依据严格依法执行的原则,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公正和平的道德秩序。

在处理案件时,应依据具体情况决定起诉与否,主要包括酌定、法定和存疑三类不起诉。但不起诉不等同于无罪。免于起诉指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行为构成犯罪但无需或应免除刑罚时,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这体现了法律的审慎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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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0: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