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要求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要求 公安机关拘留涉嫌违法公民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取保候审:犯罪轻微可能判管制等;可能判三年以下徒刑且无社会危险性;患重病等特殊情况;被逮捕羁押期满仍需查案。申请取保候审要考察个人情况和案件进度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程序是什么样的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后若要取保候审,程序如下:嫌疑人等有权向司法机构提交申请,司法机构审查并考量多因素,若符合条件要求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嫌疑人获保释后须遵守法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由谁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被羁押者申请取保候审事宜可由法定的司法机构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提出。 因此,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对于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员,其申请权限将归属于上述三大司法机关中的任意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条件通常包括以下方面: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总之,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以及案件的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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