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要不要证据证明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要不要证据证明 在绝大多数的刑事司法程序和司法实践中,对于任何被指控犯罪嫌疑人的拘留,都必须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立案理由、案情事实以及应受刑罚等事项。 所谓的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于涉及诉讼流程的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阶段,遇到法定的紧急状况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然而,决定采取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手段,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作为支撑,以明确地显示被拘留者确实存在犯罪嫌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司法中,拘留犯罪嫌疑人需确凿证据,证明其涉嫌犯罪,并处于紧急状态。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在侦查阶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实施暂时性自由剥夺。这一强制措施,必须基于充足证据,确证嫌疑。 二、刑事拘留有哪些严重吗 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措施,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对其直接管辖的案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若遇到了法律规定的紧急状况,可以依法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然而,被实施刑事拘留的后果通常较为严峻。 这主要因为,被实施刑事拘留表明该当事人可能涉嫌构成了犯罪行为,将不得不面对刑事审判并接受相应的刑事惩罚。 但是,实施刑事拘留需要同时满足两项条件: 第一,拘留的对象应为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第二,必须存在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有个53天吗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其执行时间长度通常设定为三天,但若存在特定状况,则可延长为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与多人共同实施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其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天。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批准的期限也设定为七天。基于以上种种因素,刑事拘留的内部上限被确定为三十七天。 在刑事司法中,拘留犯罪嫌疑人需确凿证据,证明其涉嫌犯罪,并处于紧急状态。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在侦查阶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实施暂时性自由剥夺。这一强制措施,必须基于充足证据,确证嫌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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