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去哪申报债权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公司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去哪申报债权 当公司宣告破产之后,各债权人务必主动向破产管理方进行债权申报。 待破产管理方由法院依法指派后,通常会及时对已知债权人发布关于债权申报的相关事项通告,其中涵盖了申报的时限、地点以及所需提交的详细资料等方面。 作为债权人,您有责任依照上述要求,精心准备好债权证明文件,例如合同、欠条、银行转账记录等等,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其完整无误地提交至破产管理方手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本公司需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特定条件后方能提交破产申请:首先,需要满足的首要条件为无法履行各个到期债务;其次,则需要公司的现有资产无法足额、有效地偿付所有债务,或者呈现出极度匮乏清偿能力的状态。所谓“不能履行”,是指作为债务人的公司对于其所应当承担的、需要向债权人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为实际的财务状况已无法支撑简单的偿还责任,从而导致无法真正实现支付义务,这一现象即我们常说的“未能支付”或“支付无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三、公司申请破产债务如何偿还 公司于面临破产之时,债务的偿还顺序往往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明确规定。首先在破产清算阶段,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将会被优先清偿。随后,根据如下顺序依次对各类债务进行清偿:第一类,即为破产人士所拖欠员工之工资以及医疗、残疾补贴、抚恤款项等,其次为员工个人账户内应计入之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令所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之补偿金;第二类,涉及破产人士所欠付之除前述各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及税务款项;第三类,则指破产者所负债普通破产债权。在此,需特别提醒的是,若破产财产无法满足上述各条清偿需求的全额,那么将依照比例进行分配。 当公司宣告破产之后,各债权人务必主动向破产管理方进行债权申报。待破产管理方由法院依法指派后,通常会及时对已知债权人发布关于债权申报的相关事项通告,其中涵盖了申报的时限、地点以及所需提交的详细资料等方面。作为债权人,您有责任依照上述要求,精心准备好债权证明文件,例如合同、欠条、银行转账记录等等,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其完整无误地提交至破产管理方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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