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形式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 劳动者由于主观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者可以到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就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能受到用人单位相应的责任追究。 按照法定程序,劳动者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但通知的内容必须是肯定的,不能出现:请领导批准、请予以考虑等要约性质的文字,否则决定权即交到用人单位处,由用人单位对要约进行承诺,其实此行为就依法演变为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过程了。 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因为这一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解除预告期的起算时间,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等利益,所以必须采用慎重的方式来表达。 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一是劳动者没有任何工资;二是根据劳动者原工作的性质,应承担保密责任的,要被追索其泄密的责任;三是自动离职者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四是,劳动者曾经受过工作培训的,也要承担培训费等经济损失。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不论是员工还是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一旦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需要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除特殊原因之外,建议员工与公司能够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协商一致,办理好相关手续,避免产生劳动纠纷的前提下协议解除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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