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取保候审条件包含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第二次取保候审条件包含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第二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初次相似,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可能面临较重刑罚但不宜关押的情况;二是保障特殊群体如病患、孕妇和哺乳期母亲的权益;三是案件未结而需延长取保候审期限。这些条件旨在平衡司法程序与人道关怀,确保社会安全和个体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第二次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吗 对于二度复合后再次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而言,所需办理的离婚手续与首次协议离婚的过程大体相仿。首要步骤为,夫妻双方必须就离婚事宜正式签署书面文件,即离婚协议书;在此份协议中,应明确记载双方都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针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及债务承担问题达成一致性的解决方案。接下来,双方需携带相关资料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申请登记。在申请被受理之后,双方将有30个自然日的时间来冷静思考是否仍决定离婚。若在这期间内,双方仍然坚定地选择离婚,则需要重新回到婚姻登记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以领取离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第二次协议离婚还需要30天的冷静期吗 同样地,对于第二次进行的协议离婚,同样需遵守30日的冷静期限。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初衷在于敦促夫妻双方在作出离婚决策之时务必审慎考虑,从而规避冲动离婚行为的产生。请注意,即便面临的是第二次协议离婚,这项规则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二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第一次基本相同,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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