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次责车损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一、机动车次责车损怎么办 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时,车辆损失先由对方交强险在限额内赔付。超限额的,按责任比例分摊。如车损 10000 元,交强险赔 2000 元,剩 8000 元,己方担 30%即 2400 元,对方担 70%即 5600 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机动车次责承担多少责任 在涉及机动车的交通意外案件中,若判定肇事方负有次要责任,此时所应担负之赔偿责任比例通常落在20%至40%这一范围内。而具体的责任份额分配,将依据事故中各方过失行为的严重程度、交通事故所导致的后果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予以综合考量后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强制报废年限是多久 机动车的法定强制报废年限是多久 关于机动车报废标准问题,具体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类进行说明: 首先,对于非营业性使用的小型和微型汽车,这类车型并无明确的强制报废期限规定。但是,如果该类车辆在年度检查时无法顺利通过,则可能面临强制报废的命运。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类车辆自首次登记之日起,累计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之后,便将受到交通管理部门的诱导报废要求。此外,针对车辆使用寿命超过15年的状况,其年度检测频率将会从原本的每年一次变更为每半年一次。 其次,出租车等特种车辆的法定报废年限设定在8年左右。 再次,涉及到旅游及道路运输业务的机动车辆使用寿命通常设定在15年以内。 另外,包括微型载货汽车在内的多款汽车其报废时间被规定在12年内。同样地,重型、中型及轻型载货汽车的报废时限也被规定在15年内,而半挂牵引车则需要在此基础上延长至15年。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 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机动车在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的情况下,车损的赔偿通常先由对方车辆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再按照双方责任比例分担。比如,如果您的车损为10000元,对方交强险赔偿2000元,剩余8000元,您承担30%即2400元,对方承担70%即5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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