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代理开设赌场罪零口供能否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网络代理开设赌场罪零口供能否定罪 若网络代理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且被告人并未做出任何供述,那么在证据充足的前提下,依旧有可能被判定有罪。被告人零口供现象,具体指的是被告人对警方或法庭所提出的相关问题态度坚决,拒绝对有关涉案信息作出透露。然而,即便如此,只要其他种类的证据能够建立起完善的证据链条,其足以佐证被告人为涉嫌网络代理人开设赌场罪的事实成立,法院便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对其予以定罪判刑。这类证据例如证人证言、物证、书证、视听资料、以及电子数据等等,并且这些证据应能互相印证,确保能够有力地证明被告人确实实施了网络代理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在司法活动中,法官通常会依据各类提出的证据,进行细致深入的研判分析,而非因被告人不坦白罪行,便对其无法确认有罪与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网络代理开设赌场罪的规定有哪些 网络代理开设赌场罪严重侵犯公共利益和道德,在网络时代也难逃法律制裁。其表现为在网上为赌博网站代理,接收投注等。认定此罪要综合考虑行为性质、范围、影响、参与度和获利等。若代理活动关键且符合定罪标准,代理人应担刑责,因其扰乱秩序、损害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网络恶意诽谤罪的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关于诽谤罪的定罪标准如下所示:行为者故意捏造虚假事实进行恶意诽谤,且该诽谤信息实际点击次数、浏览量达到或超过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或超过五百次以上;导致受害人及其近亲身心健康严重受损,如精神失常、自残甚至自杀等恶劣情况的出现;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诽谤他人而受到行政处罚,之后再度实施诽谤行为的;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情节。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若网络代理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且被告人零口供,在证据充足时仍可被定罪。零口供指被告人坚决拒绝透露涉案信息。若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证明被告人犯罪,法院可依法定罪。法官会依据各类证据进行研判分析,不因被告人不坦白而无法确认其罪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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