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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强制执行撤销后多久可以再申请
分类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解答

一、申请强制执行撤销后多久可以再申请

在通常情况之下,当申请强制执行获得撤回之后,对于后续再次提出申请并无时限规定的束缚。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留意的事项在于,倘若您选择撤回申请是因为已与被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但是对方却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那么您必须要在法律所授权的申请执行期限之内重新提交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强制执行怎么付律师费

关于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法律援助收费情况,通常需根据具体的执行费用来确定。

一般而言,对于涉及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案件,收费为人民币50元;

若涉及金额在一万元以上,但不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则需按照1.5%的比例缴纳费用;

而超过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部分,将按1%的比例进行收取;

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收取费用则下降到0.5%;

至于超过一千万元的部分,收取比例降至0.1%。

然而,律师服务收费仍然受到政府指导价及市场调节价双重影响,并根据两方面因素进行改革与调整。

同时,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各省级人民政府价格负责单位联合地方司法规管部门共同商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三、申请强制执行还不给钱怎么办

在您申请了强制执行之后,被执行人仍然未能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时,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进一步的解决方案:首先,建议您与负责执行此案的法官建立积极而紧密的联系,以掌握该事例的最新进展及动态情形。同时,向法官提出持续加强执行力度的要求,例如通过实施查封财物、扣押物品、冻结资产等强制手段来确保执行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其次,为了帮助执行法官更有效地执行相关程序,您需要对被执行人的财务状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将所得信息提供给法院作为参考依据。再者,如果您发现被执行人存在隐匿或转移财产等违法行为,您有权向法院申请追究其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最后,您还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此限制其进行高额消费等活动,从而促使其尽快履行应尽的义务。

在通常情况之下,当申请强制执行获得撤回之后,对于后续再次提出申请并无时限规定的束缚。然而,值得我们特别留意的事项在于,倘若您选择撤回申请是因为已与被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但是对方却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那么您必须要在法律所授权的申请执行期限之内重新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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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1 4:2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