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监视居住怎么办 监视居住作为刑法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在实施的过程中,首先,您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场所,亦不可私自会见他人或进行通讯活动等等。 若在这期间遭遇任何不当待遇或出现特殊状况,请务必及时向执行机构进行沟通和反馈。 通常而言,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监视居住怎样变更为刑事拘留 若将监视居住更改为刑事拘留,需符合以下特定条件: 已处于监视居住状态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现未经执行机构批准即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场所、未经批准私自与人会面或进行通讯列外情况,且行为性质严重者,可以依法提请逮捕; 若有必要对其采取逮捕措施,也可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临时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监视居住怎么申请律师会见 关于监视居住期间的律师会见申请事宜,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律师首要需向实施监管机关提交申请。在接到律师上述申请的四十八个小时之内,实施监管机关必须给出是否批准此项请求的明确决定。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当律师提出会见要求时,务必向实施监管机关提交包含其行业执业执照在内的所有必要文件,包括来自律师事务所的真实有效证明以及合法有效的委托授权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如遇监管机关对此类会见请求予以拒绝,相关部门有义务向律师详细阐述详细的理由。然而,如果律师对于拒绝会见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或者以书面形式进行陈述与控告。综述之,无论何时何地,律师的会见权都是受到法律充分保护的法定权力。 监视居住作为刑法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在实施的过程中,首先,您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场所,亦不可私自会见他人或进行通讯活动等等。若在这期间遭遇任何不当待遇或出现特殊状况,请务必及时向执行机构进行沟通和反馈。通常而言,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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