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缓刑还是实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后缓刑还是实刑 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常见的一项强制性手段,然而其本身并不能直接对未来的刑罚结果作出明确判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将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后,方才作出是否适用缓刑或者实刑的裁决。倘若被告人在拘押期间能保持良好行为表现并且犯罪情节相对轻微,那么他/她便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宽大处理。然而,若犯罪事实严重,法院仍有权依法判处实刑。至于具体的判决结果,则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进行考量,例如第72条所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取保候审是否等于坐牢 取保候审与入狱服刑并非等同关系。 取保候审仅作为一种事先下令执行的特殊强制手段,并不等同于实际意义上的入狱服刑。 具体而言,取保候审乃是指侦查、起诉及审判机构在德行犯罪过程中,针对那些已经受到刑事指控但尚未被正式拘禁的被告,为了防范其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行为,通过责令被告提供保释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为之签发具有保释效力的保证书,以此确保被告随时接受传唤并及时出庭的一种刑事法律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一年后还没有结案怎么办理 在中国大陆地区,取保候审这一刑事诉讼法制度通常规定最长期限为一年,若在期限届满之后事例仍未审结,可能会出现多种不同的状况。概括来说,首先,公安司法机构有权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强制措施进行变更,例如由原先的取保候审转为更为严格的监视居住,或是在补充侦查结束后认为现有证据已足以支持指控,此时便需将事例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其次,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亦有权利依据事例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如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向法院提起公诉,甚至是做出不起诉的决定。针对此类情况,我们建议当事人积极与办案机关保持联系,以获取事例最新动态。同时,务必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各项规定,确保能够随时接受传唤。若发现自身权益遭受不公正待遇,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手段,不能直接决定刑罚结果。法院会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后,裁决是否适用缓刑或实刑。若被告人拘押期间表现良好且犯罪情节轻微,可能获得缓刑;若犯罪严重,则可能判处实刑。具体判决需依据《刑法》相关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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