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公司扣钱可以去劳动局告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一、辞职公司扣钱可以去劳动局告吗 离职之际,企业不应以任何非法或不合理的方式扣除员工薪酬。如遇此种状况,您可向相关劳动部门进行投诉。若公司方无合法依据便擅自扣除工资款项——例如并非您应承担之培训成本或对企业所产生实际损害的赔偿等——那么这无疑构成了严重违反劳动法规的行径。在此类情境之下,您完全有权利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二、辞职公司扣工资违法吗 依法解职之时,倘若雇主无故扣除员工工资,将被视为一种违法行为。在理想情况下,员工应该按照预先约定的程序完成离职手续,包括提前预先通知,确保公司不能随意剥夺他们应得的薪酬。 然而,除非员工对公司造成了实质性的经济损失,并且这种损失可以通过从工资中扣除来进行补偿,但是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该员工当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之后的剩余工资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每月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就需要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辞职公司扣工资合法吗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员工提出离职的情况下,公司无权擅自扣除其应得款项也就是薪资部分。只有在员工按照既定程序向所在单位提前通告离职决定且未对该公司带来任何形式的经济损失时,公司才有责任根据员工实际参与工作的期限以及事先商定的薪资水平予以足额发放其薪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离职时,企业应合法结算薪酬,不得非法或无理克扣。遇此情况,可向劳动部门投诉。公司无依据扣工资,如非个人培训费或损害赔偿,属严重违法。您有权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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