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到期后怎么处理法律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到期后怎么处理法律规定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应当依据特定个案的实际状况决定后续事宜。若公安司法机关在调查过程中,证实当事人所涉及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或情节显著轻微,依照现行法律规范无需追诉刑事责任者,则应即刻解除相关的取保候审规定。至于那些案情尚需进一步侦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等程序的特定个案来说,相应的强制性措施也该适时做出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到期后能刑事拘留吗 在取保候审期结束之后,倘若涉案事实依然存在并需要继续审理,那么该嫌疑人仍有可能会受到刑事拘留。众所周知,取保候审仅为一种刑事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措施,而并非证明嫌疑人已彻底摆脱罪责或案情完全明了的依据。假如在此阶段出现了新证据与线索,同时又发现嫌疑人违反相关取保候审的规定,甚至于案件的调查分析、审查起诉以及法院审理等环节均对嫌疑人采取更为严格的强制行为要求,那么嫌疑人便极有可能再次遭受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取保到期后改为监视居住怎么处理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满之后被更改为监视居住措施,那么通常可以理解为该案子还处在侦查阶段,且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视其具有必要性以更为严格的方式来限制和监管嫌疑人的活动范围。在此种情形之下,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循监视居住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场所,亦不得与他人进行会面或通讯等行为。 此外,他们还需积极主动地配合司法机关开展的各项调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根据个案情况决定后续。若查实行为不构成犯罪或情节轻微无需追责,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对需进一步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案件,应适时调整强制措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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