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没有证人人社局受理么?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纠纷 |
解答 |
一、工伤没有证人人社局受理么? 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若无目击证人,人社部门是否会给予受理? 若在进行工伤认定过程中无法获取足够的目击证人证词,还可通过其他方式提供的证据来完成证明,继而仍能将该事件认证为工伤,不会对后续的工伤认定流程造成任何实质性的障碍。 根据相关规定,各用人单位应从事故伤害事件发生之日或经诊断确认为职业病之日开始计算,在30个自然日内,向所属社会保险行政机关提交以下必备材料:能够客观反映出您与用人单位间存在劳动雇佣关系(包括实际存在的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的书面性证明文件;规范填写好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完整的医疗诊断记录或是职业病诊断报告书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工伤没有证明人是否成立 倘若申请工伤认定之际并无目击证人在场,但其他辅助性证据已足以印证相关事实,此时不会对最终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产生重大影响。 针对此类情况,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展开详尽的调查与核实工作,而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理应积极提供所需帮助和协作,以确保整个审批过程得以顺利进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三、工伤没有证人证言,认定不了咋办 在进行工伤认定的过程中,倘若暂时缺乏目击证人的证词,请您不必过于忧虑。 您不妨尝试寻找其他途径来搜集必要的证据支持,例如查阅与工作相关的劳动合同文件、工资收支明细以及工作任务布置的电子邮件和短消息等信息;同时,您还可以查看工作场所的监控录像,以及就医时的诊断记录等等,这些都有可能成为证明工伤真实性的有力依据。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由于执行职务而遭受意外伤害,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承担起举证责任。 假如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您所遭受的伤害并非工伤,这对于您的工伤认定结果或许会产生积极影响。 若是目前的认定未能得到认可,您仍可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直接启动行政诉讼程序以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工伤事故处理中,若无目击证人,人社部门仍会受理。可通过其他证据完成证明,不影响工伤认定。用人单位需在事故或职业病诊断后30日内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记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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