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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是拘传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一、刑事拘留是拘传吗

刑事拘留与拘传并非同一概念。刑事拘留乃是国家公安部门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之案件,在进行调查侦查过程中所面临法定紧急状况时,对应行犯或严重有嫌疑之人实施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之一种强制性措施。而拘传则特指国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对尚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审讯的一种强制性手段。这两种措施在性质、适用对象、适用机构、期限等诸多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是否有时限

确实如此。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审理的案件时,若在侦查过程中遭遇法定的紧急情形,为了对已经触犯刑法或涉嫌严重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实行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可以依法适用拘留措施。

通常来说,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期限最长可达14天。

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人,拘留的最长期限则可增至到37天不等。《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期间多久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在刑事拘留期间,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间通常规定为自被拘留之日起的第三天开始计算。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涉及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合法权益可能会得到进一步保障,申请取保候审的最晚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这是由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若认为被拘留者涉嫌犯罪且需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个自然日内提交请求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与批准。在特定条件下,此时效可延长至一至四日;另外,对于构成上述特殊情况的流窜作案人员、反复作案人员和团伙作案人员,公安机关将有权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最长延长至三十日。值得强调的是,能否通过取保候审获得无罪释放,并不仅仅取决于时间上是否合格,更需要全面衡量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其他有关因素。因此,如果您对此方面有所诉求,我们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详细解答和合法保护。

刑事拘留不是拘传。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拘传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两者在性质、适用对象、适用机关、期限等方面都存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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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7:2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