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登记前后财产分配的顺序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老人登记前后财产分配的顺序是什么? 老人去世后财产有合法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合法遗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协商继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剥夺继承权的情形 根据继承法规定,若继承人出现一下几种情况之一,则会被剥夺继承权: (1) 若继承人为了继承财产而故意伤害被继承人。 (2) 若继承人为防止自己继承权力被削弱而故意伤害其他顺位继承人。 (3) 有严重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行为的将丧失继承权。 (4) 私自伪造或篡改被继承人遗嘱且情节严重者将丧失继承权。 分配老人的财产和老人是否做了相关的登记证没有任何的关系,正常情况下,只有在老人去世之后子女及其他的相关人员才能要求去分割老人的财产的。不过,也并非任何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利继承的,比如作为老人的子女,生前从未尽过任何的赡养义务,其他人就可以提供证据由法院剥夺当事人的继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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