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揭买的房子可以抵押贷款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按揭买的房子可以抵押贷款么 按揭购买的房产是否可以用于抵押贷款? 根据现有的法规规定,已经办理过按揭手续的房屋仍然具备 再次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资格,这也是一些商业银行所提供的业务之一。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银行均接受房产二次抵押贷款项目的申请。因此当您希望实施二次抵押贷款时,最妥帖的做法便是 首先咨询原贷款的银行,如果无法达成合作再尝试寻找其他愿意受理此项业务的银行。关于“按揭贷款”的概念,它实际上是以一种特定的金融工具—按揭方式来实现的一类贷款业务模式。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按揭买的房子,离婚如何分 首先一点,尚在结合前就已经有人全额购得房产并承担首次购房款,甚至直接向相关银行进行抵押贷款并将房产注册在其名下属个人所有范畴之内; 而当两人步入婚姻殿堂之后,使用夫妻共有财产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的情况看来; 在公正公平的法律实践过程中,我们将会把这类房产视作是个人财产的范围内,但对于夫妻共同偿还的还款金额以及与此关联所产生的财产增值部分,双方应该以平等方式分配; 余下的未偿清贷款,仍需归产权登记方单独负责属于个人的债务责任。 其次一种情况,就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产的这种情况;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这显然要被视作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当他们决定离婚分道扬镳之时,应当按照平等原则进行房产分割处理; 如果双方在房产所有权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共识的话,可以采取竞价方式来确定最终归属权; 若其中一方强调拥有房产所有权的权利,则应当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根据市场当前价值对房产作出科学合理的评估,最后获得所有权的一方必须对另一方做出相应的赔偿补偿要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按揭买的房子到期不交房怎么办 面对如此状况,您应当首要审视购房合同之中,有关交房日期以及逾期交付时所设定的违约责任条款。通常而言,当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时履行交房义务,便构成了实质性的违约行为。因此,您可先行向开发商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其必须在规定的合理期限范围内完成房屋交付工作。倘若开发商仍然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交房义务,那么根据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您将有权利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例如支付违约金等。若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对您的核心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您甚至可以考虑申请解除购房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并且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在此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您妥善保存所有与此相关的重要证据,例如购房合同、付款收据、催告函以及开发商对此的回应等等,以备将来可能需要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多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已办理按揭手续的房产仍可作为抵押物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但并非所有银行都接受二次抵押贷款申请,因此需先咨询原贷款银行,如无法合作再寻找其他银行。按揭贷款是以按揭方式实现的一种贷款业务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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