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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一定要律师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取保候审一定要律师吗

在申请取保候审方面,并不一定需要律师作为顾问。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本人均有权自主地提出申请取保候审的请求;抑或是通过代表其利益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代为申请。因此,尽管律师在这方面能够提供至关重要且具有先进性的法律协助,但是他们并不是这个程序中的必要组成部分。只要满足了相关取保候审的基本条件,任何个人都可以直接向司法机关提出相应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人可以上班吗

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士仍然具备正常工作的权利。

然而,他们必须依法依规地遵守以下方面的义务才能确保生活的正常运转,进而确保自己能够从事任何合法的职业活动:

首先,未经执行机构的特别许可不能擅自离开被监管区域;

其次,当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与相关部门联系的方式发生变更后,须在24小时内履行向执行机构主动汇报的义务;

再者,当执行机构需要传唤当事人出席相关会议时,务必及时到达指定地点;

同时,也不许通过任何途径干扰证人提供证明的行为;

最后,更不能对证据进行毁灭、伪造或串通口吻等有损公平、合法及公正原则的行为。《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是律师申请么

在涉及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取保候审申请主体方面,法律规定的范围涵盖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等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律师作为刑事事件当事人的辩护人,具有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司法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权利。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通常只有在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且没有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下才会被考虑采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律师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能够更为精准地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以清晰明了的方式阐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原因,从而提升申请获得批准的可能性。然而,最终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仍然需要由负责处理该事件的司法机构依据事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与决策。

关于申请取保候审,并非必须依赖律师指导。个人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程序后,可自行准备材料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然而,考虑到法律复杂性和确保权益,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协助,以确保申请的准确性和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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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6: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