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取保候审需要交费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申请取保候审需要交费吗 在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过程中,通常会被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作为担保方式,然而这并不是说必须要支付相关费用才能获得批准。保证金是一种财政担保的方式,其主要功能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然而,如若当事人满足特定条件,有可能无需缴纳保证金即可通过其他担保方式如保证人担保来获得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法定条件是什么 申请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首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已主动向有关司法机构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提出了所推荐的保证人或缴纳了相应金额的保证金; 其次,若预测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亦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罪范畴之内的刑事责任,则可考虑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再者,倘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且在实施取保候审之后不会对其本人及社会产生明显的威胁,此情况也符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申请取保候审能撤案吗 取保候审制度并非必然导致刑事事例的撤回审理。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主要是为了确保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等各方在追究刑事责任的过程中,针对那些尚未被正式逮捕或是拘留后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进行有效监管,避免他们在调查期间逃脱抓捕、逃避审判以及逃避法律制裁等问题,进而通过宣誓保证、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书面保证书这一方式予以实施。然而,无论是哪种情况的保障措施,这些都是为了维护事例调查公正性的基础上针对嫌犯采取的限制,更何况有关部门对取保候审的执行并不会直接取代其他刑事诉讼步骤。因此,事例是否能取消仍受到诸多因素影响,例如事例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据材料的详细程度等等。只有当经过严密审查发现无确实犯罪事实,或者是犯罪行为严重程度十分轻微,对社会危害性极小,无法构成刑事犯罪,亦或是犯罪事实已然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等法定条件时,才能考虑撤案。因此,取保候审仅仅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嫌疑人的拘禁状况,而对于事例最终的处理结果并无直接且必然的关联性。 申请取保候审时,需提交保证金或保证人作为担保。但无需支付费用即可获批。保证金是财政担保,确保嫌疑人或被告在审理中遵守法规。此程序旨在维护司法公正和案件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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