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天数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的天数规定有哪些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刑事拘留最长期限通常设定为37天。在该期间内,侦查机关享有对案件进行初步调查取证的权力,其最初拘留期限不多于3日,且需经过上级行政部门审批同意,方可将拘留期限延长至7个工作日。然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反复作案或伙同他人共同犯罪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来说,他们的拘留期限则有可能被依法延长至30天。超过这个期限后,检察官应在接下来的7个自然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检察官并未批准逮捕申请,则此类犯罪嫌疑人应立即释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刑事拘留会判刑吗 刑事拘留并非必然判定罪犯将会承受刑事责任,刑事拘留在刑法修正程序中仅仅作为一种强制性措施,而最终是否有权实施监禁应在其后的法律审判程序中作出明确判断。 在公安机关接收到被拘留当事人并宣布拘留期限为24小时内,需及时对其展开询问调查。 若发现不应施行拘留,则务必立即释放当事人,同时向其发放释放证明文件。 如若继续对其进行刑事拘留,经公安机关申请批准可采取逮捕措施,随后展开全面侦查工作。 根据侦查结果,若认定行为已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便会将该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理,建议检察院据此启动公诉程序。 检察院经审理后如认为当事人并不构成犯罪,那么就将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处理,从而解除对此前被拘留当事人的强制性措施。 反之,若检察院确认被告已犯下罪行,那么便会向法院提出公诉,依照由法庭裁决当事人是否确实存在犯法行为。 此外,公安机关在以下情况下也有权直接采取拘留措施: 1.当被告正在策划犯罪活动或在犯罪行动发生时立即被发现; 2.当受害者或目击现场的人员指控被告犯罪; 3.在被告身边及其居住地发现有确凿的犯罪证据; 4.犯罪发生后,被告意图自杀、逃离现场或是在逃亡过程中; 5.被告有可能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通口供; 6.被告真实姓名、家庭住址不详; 7.被告存在流窜作案、多次作案、集体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刑事拘留期间可以请律师介入吗 在被告人遭受刑事拘留之际,危机感与迷茫感交织在一起。然而,在此关键时刻,辩护律师的角色越发凸显起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可以在侦查阶段对自行立案侦查的事例中,面临特定紧急状况时,以现在进行时态或重大嫌疑人为对象,依法实施临时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行为。当受刑拘者遭遇此不幸之事时,他们有权指定律师作为自己的授权代理人。在律师介入并积极行动之后,他们能够为被告人提供法律知识的低估服务,代为提出申诉、进行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相关事例信息,提出建设性的意见等等,从而有效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这对于确保被告人的基本人权得到切实保障,以及公平处理事例均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依据法律,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最长为37天。侦查机关有权初步调查取证,最初拘留不超3日,可经审批延长至7日。重大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可延至30天。检察官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未批准则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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