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批准逮捕取保候审还能继续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检察院批准逮捕取保候审还能继续吗 在经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之后,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以获取取保候审将会面临相当大的难度。之所以会如此,通常是由于批准逮捕所传达出的讯息,即犯罪嫌疑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对正常进行中的刑事诉讼产生严重干扰。 然而,尽管此类情况较为普遍,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倘若出现了新的证据或者情节发生了重大转变,使犯罪嫌疑人满足了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那么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也是完全有可能实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结案时需要交钱吗 在取保候审的司法程序结束之际,倘若涉及到罚金的情况,那么应当立即予以缴纳。 所谓的“取保候审保证金”,乃是指公安机关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设定之取保候审条件后,对于涉及刑事案件的嫌犯正式决定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之时,勒令该嫌犯为确保自身不会干扰或逃避刑事诉讼活动,向公安机关缴纳的一定金额的现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多久宣布逮捕结果 当法院批准对犯罪行为人实施逮捕之后,公安机构通常会在24小时之内对外公布逮捕决定并着手实行逮捕措施。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犯罪行为人为避免披露真实姓氏和居住地而选择隐瞒相关信息导致其身份无法被确定,警方在首次确认其身份后才开始计时,这时宣布逮捕的具体日期就会发生相应的推迟。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法院批准逮捕后,侦查期间的羁押期限一般来说不得超过两个月。对于那些案情错综复杂且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调查工作的事例,可以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将羁押期限延长一个月。如果事例的性质极其严重且复杂,那么侦查期间的羁押期限甚至可能会进一步延长。 通常情况下,一旦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申请取保候审的难度较大。这主要是因为逮捕本身意味着嫌疑人有较大社会危害性,可能干扰诉讼。尽管如此,若出现新证据或情节变化,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变更强制措施仍有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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