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到期后能自动解除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到期后能自动解除吗 关于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的程序处理情况,通常而言是可以自动解除相关的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的规定,在取保候审的期限一旦达到最终期限时,便需要立即对其强制性措施进行解除。 同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这三方机构,也必须在取保候审期限接近终结之时,就有关是否需要变更、解除或继续采取强制措施等问题做出相应的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具体如下所述:首先,必须是对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以独立执行附加刑有可能性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施行;其次,如果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能防止其在社会上引起更严重危害的可能性;第三方面,如果涉及到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行照料生活起居,以及正处于怀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等情况,采取取保候审能够避免对其进行羁押带来的社会风险;最后,如果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时,案件仍然没有处理完毕,则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也应当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不交会怎么处理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缴纳问题,倘若未能及时提交,公安机关将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处置措施。首先,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令其在指定时间内如数缴付该笔款项。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家属在上述时期间内并未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公安局有权视情况变更对其进行的强制性监管措施,例如采取逮捕手段进行严格控制。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制度的初衷,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够切实遵循各项取保候审规定。如若拒绝缴纳这部分费用,则将被视为对刑事诉讼程序表现出不合作态度,有可能对事例处理结果及最终判处刑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归根结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适时缴纳取保候审保证金乃是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在法律框架下所应承担的基本责任,否则将可能面临更为不利的法律后果。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强制措施通常自动解除。按《刑事诉讼法》规定,期限届满即应解除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期限届满前应决策是否变更、解除或继续强制措施。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