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违反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有哪些 违规行为涉及的范围广泛,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未能按期向相关机构报告自身行踪、故意逃避监管人员的监督、未经许可擅自离开指定活动区域或者管制范围、甚至再次涉嫌侵略性的违法犯罪行为等。以上行为皆有可能导致预先缴存的保证金遭受没收的严厉制裁,同时也会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要钱吗 若采取交纳保证金的方法来实现取保候审,则届时要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反之,若采用提供保证人作为替代措施,则无需缴纳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实质上是有关机关为犯罪嫌疑人设置的一种暂时无需羁押的处置方式。 对于本应予以逮捕之人,在其被发现患有严重疾患、正处于孕期或负责哺乳尚未满周岁婴儿的女性,或是犯罪行为较为轻微的人员,皆可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违反取保候审的标准是怎么定的 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有以下行为便属于违规违法:未经执行机构许可擅自离境居住地所在的市级或县级行政区域;变更了固定居所以及工作者岗位,却未能在预定的2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负责监管的执行机构;当收到传唤之命令时未能按时到案接受调查询问;妨碍侦查人员获取证言等相关证据的环节顺利进行;销毁、篡改或扭曲事实真相试图掩盖罪行;协同犯罪者编造虚假口供。对于此类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且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司法部门将依法没收其已经缴纳的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视具体情况,分别采取责令其本人公开认错、重新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改变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或直接逮捕。在此需特别强调,司法机关将会对违规的情节是否具有严重性以及具体表现形式进行深入分析与评估,并据此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违规行为涵盖多方面,如未按时报告行踪、逃避监管、擅自离开指定区域及再次违法等。这些行为将可能引发保证金被没收,并承担严重刑事法律责任。务必遵守规定,避免触犯法律,确保个人行为合法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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