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在拘留所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要在拘留所吗 取保候审与拘留场所无关。 所谓取保候审,即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刑事强制措施,用以保障司法机关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针对尚未被逮捕或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时,能够确保他们不会逃避相关调查、起诉和审判程序。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司法机关会要求这些人员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还需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取保候审期间需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若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执行机关会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其遵守规定,如有违反,将依法处理。 三、取保候审是否必须在拘留所执行 取保候审并非必须在拘留所执行。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通常情况下,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取保候审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或者指定的居所执行,不一定是在拘留所。具体执行地点根据案件情况和司法机关的决定而定。 取保候审非关拘留所,乃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确保未捕或需变更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 司法机关要求提供担保人、保证金及保证书,以保其随传随到,避免羁押或解除羁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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