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家属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律师会见家属流程是怎样的 以下是律师常规会见犯罪嫌疑人亲属时所遵循的广泛流程: 1. 首先,律师接手委托援助任务,这就要求专门的家庭成员与他们协调并签署明确界定了代理事项的委托协议书; 2.接着,备妥必要的资料也是关键步骤,其中包括:律师的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在此项目中的公章认证、以及家属授予律师代理权的正式委任书等一系列文书; 3.律师随后将准备好的上述材料递交至羁押机关,同时附上一份详细阐述会见原因及具体时间的书面申请; 4.在羁押机关对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之后,他们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为律师安排在特定的场所和时间内进行会面; 5. 最后,律师在严密监控之下,与被拘留者或被告进行深入的交谈,以获取案件的信息,并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面提到的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二、律师会见家属可以进去吗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倘若律师前往探视正在被扣押中的当事人,那么便不能携带其亲属共同出席。 在侦查阶段,仅有律师会见面临指控的当事人无需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若家属欲与犯罪嫌疑人见面交流,则必须获得相应机构的授权。 具体而言,《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具有同羁押期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进行会面和通讯的权利。 除此之外的辩护人员需经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方得与羁押期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见面和联系。 如当事人家属请求见面对话的辩护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的话,看守所应尽力安排会晤,最迟也要在48小时之内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九条 受人犯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在人犯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人犯会见、通信。 律师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须持有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处)的工作证和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其他辩护人请求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需持有人民法院专用介绍信。 律师和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辩护人,必须在看守所里会见人犯。看守所应当给予方便,并进行戒护,保证安全。会见结束后,应当将人犯交由值班看守干警收监。 三、律师会见家属的程序是怎样的 作为一位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会见家属的过程我们通常需要严格遵循以下步骤:第一步便是接受家属的正式委托,并为他们办理与委托事宜相关的各种手续。接下来,我们需要向羁押场所提交包括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书在内的一系列材料,以申请会见。羁押场所将会对这些材料进行详细的审查,如果符合相关条件,便会予以批准并安排合适的会见时间给我们。值得一提的是,会见之时基本都是在专门设计的会见室内举行,并且可能有监管人员在场监督整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律师应当严格遵守羁押场所的各项规定,绝对禁止传递任何违禁的物品或者信息。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刑事诉讼的特定环节中,部分事例在进行侦查阶段时,家属无法直接会见犯罪嫌疑人,而必须通过律师来进行会见和沟通交流。此外,由于各个地区的羁押场所在具体的程序和要求方面可能存在些许差异,因此我们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亲属流程: 1.律师接受委托,签署协议。 2.备齐执业证书、公章认证及委任书等资料。 3.提交资料至羁押机关,附书面申请。 4.羁押机关审查后安排会见。 5.律师在监控下提供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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