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到期后改为监视居住到期怎么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到期后改为监视居住到期怎么办理 在取保候审期满转为监视居住期到期的处理过程中,我们需以所涉案件的特殊性及现行法律条文为依据作出决策。一般而言,若监视居住期限已至,但相关案件仍未完结,则有必要对其进行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的操作。在此之前,公安部门应提前告知涉案人员,并按程序完成相应的解除或变更手续。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而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期间,对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理工作不得间断。如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已满的情况,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时,必须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及其所在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到期后变更监视居住能出去吗 保释期结束之后,如果被判定为须继续接受监控,被监控者必须严守相关规范才能在特定范围内自由行动,然而其活动范围与条件依然存在着严格的制约。在这段时期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都需要得到执行机构的明确许可才能离开他们正在受监控的地方;同样地,没有获得此项许可的情况下,他们也不能私自与他人见面或进行通讯交流;若接到传唤则需立即出庭; 同时,他们还应避免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提供证言;以及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到期后监视居住怎么处理的 解除取保候审并将其调整为监视居住时,一般需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境况与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妥善处置。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必须得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如未经执法机构书面批准确许,不得擅自离开负责看守的场所;无执法机关的书面许可,不得与其他人见面亦或是进行通讯联系;在接到传唤通知时,必须及时到案等候处理等。如果在被监视居住期间,此案取得了新的重大突破,比如说已经成功查清全部犯罪事实,并且对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和充分性有了明确的确信,那么就有可能将此案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而若经调查发现无法认定某个人存在犯罪行为,或者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不能视为犯罪的情形,这时便有可能解除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取保候审转为监视居住期满时,需根据案件特殊性和法律条文决策。若监视期满案件未结,应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公安部门应提前告知涉案人员,并依法完成解除或变更手续,确保程序合法、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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