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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分居后对方的债务怎么处理好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一、夫妻分居后对方的债务怎么处理好

在夫妻双方因故分居之后,若其中一方所负担的债务并未用于维持夫妻共同生活或进行共同生产经营,亦或是未得到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支持,则通常会被确认为其个人责任,由举债方独自承担还款义务。然而,倘若在此过程中无法清晰证明这一事实,该笔债务亦有可能被视为夫妻共有的债务负担。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妥善保存能够证明分居事实以及债务用途与家庭生活无直接关联性的相关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分居后的债务怎么算财产

夫妻分居期间的负债,若为一方个人需求且未用于家庭生活或生产经营,属个人债务,由借款方承担。若有证据表明是为家庭生活、经营或夫妻共同意愿,则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分居后产生的债务谁承担法律责任

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为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愿产生的,由双方共同承担。若一方债务超家庭日常所需,债权人又无法证明用于共同方面,则认定为个人债务,由举债方单独承担还款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分居后,如果一方所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但如果难以证明这一点,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建议您保留好能证明分居事实以及债务用途与家庭无关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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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4:3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