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主要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1)在性质上存在差异: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保障性手段,其特性在于保障诉讼顺利展开;反观行政拘留,它则源于行政立法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因此从本质上来讲具备着惩罚性。 (2)在针对对象方面各有侧重:刑事拘留适用于正在实施犯罪或涉案重大嫌疑人,这些人都可能面临刑事诉讼责任;与此相对,行政拘留则主要针对那些根据相关行政法律应当受到惩处之人,他们的违法行为尚未达到触及刑法范畴的程度。 (3)在功能追求上存异:刑事拘留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有效运行;相比之下,行政拘留的落脚点更多地体现在对普通违法行为者的惩诫和教育。 (4)在执行权力来源及实施部门方面有所区别: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归属于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具体的执行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对于行政拘留而言,其实际执行则由公安机关承担。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二、刑事拘留行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因刑事拘留行为被认定为错误或者违法的情况下,受害人是可以依法向国家提出赔偿申请的。对于赔偿的具体标准,主要聚焦于直接经济损失,涉及到对误工费用、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及交通费用等方面的弥补,同时也会考虑到对当事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在计算具体赔偿金额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上限规定。举例来说,每日的赔偿金额是根据国家上一年公布的职工日平均工资来确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3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三、刑事拘留行政处罚规定有哪些 刑事拘留并不属于规制性的行政处罚,而是一项具有约束力的刑事强制举措。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对其直接受理之案件,在进行调查取证和审理工作期间,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时,对于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分子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然而,行政处罚则涵盖了诸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以及行政拘留等多种形式。关于行政拘留方面,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还可附加适用限期离境或者驱逐出境的处罚。 第十六条进一步明确:若存在两种及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况,应分别作出决定并合并执行。若行政拘留处罚需合并执行,则最长不得超过二十个自然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1. 性质:刑事拘留保障诉讼顺利,行政拘留惩罚违法行为。 2. 对象:刑事拘留针对犯罪嫌疑人,行政拘留针对普通违法者。 3. 功能:刑事拘留确保诉讼有效,行政拘留注重惩诫教育。 4. 执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决定,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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