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要保全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别人欠钱不还起诉要保全吗 当个人因债务未还,债权人可根据紧急情况,向当地法院申请全面财务保全。若担忧债务人转移资产、影响债权实现,债权人应主动请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如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或扣押相关财物,确保债权得到充分保障。此举依法进行,旨在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别人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 1.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应积极向各级法院提交诉状,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提起诉讼之时,需提供完整且确凿的借贷凭证材料作为依据,以便法院能予以合理审理并及时予以立案处理。若债务人下落不明,所在区域法院将依法借助公告送达方式告知被告按时出庭应诉。 3.若借债事项存在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则可依法将其纳入被告范围,要求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若仅为普通责任保证人,在债务人未能履行已决裁判义务的情形下,债权人有权向担保人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其履行相应的保证责任。 4.在司法实践中,经权利人书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被广泛使用,顾名思义,这是为了确保未来的生效裁判能够顺利执行或者防止财产出现流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院将对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实施限制其出售或转让等行为的强制性措施。 5.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诸利害关系人均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成为失踪人员。法律明确规定,失踪人员的财产将交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与其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亲戚朋友进行管理。同时,失踪人员所欠的税费、债务以及其他应付款项也应由上述法定代理人从其财产中进行清偿。《民法典》 第四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三、别人欠钱不还起诉没有身份证号码怎么办 若在法律诉讼中缺乏对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确实不会直接影响到诉讼程序的进行。但是,为了确保能够准确地确定被告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如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以及家庭住址等方面,则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在这样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委托具有相关经验和资质的律师,通过合法途径从公安机关调取这些必要的资料。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您还需要准备好详细的起诉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将它们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同时,请务必关注诉讼时效问题,以避免因超过法定时间而导致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如果他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根据情况紧急性,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担心债务人转移财产或者有其他行为可能影响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如冻结债务人的银行账户、查封或扣押债务人的财产等。如果债权人不提供担保,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如果法院接受申请,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且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因此,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是债权人保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手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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