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担心诉讼时效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借钱不还担心诉讼时效怎么办 按照中国《民法典》(“民事法律”)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当事人寻求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益进行司法养护的法定诉讼期限为三年。此期限从权益被知悉或应该被知悉遭受侵害和负有责任者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此三年时间已超出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司法防护,除非存在特别状况,并且根据权益所有者的授权决定予以延长。关于借贷不还的情况,债权人必须在知晓或应该知晓债务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的那一天起算,三年内提起诉讼。如果没有及时在这个时间段内采取行动,债权人很可能会因为超期而失去通过法院追偿欠款的权利。因此,作为债权人,务必在此时间段内采取各种有效手段,例如催收欠款、敦促起诉等等,以避免诉讼时效流失。若已经错过此诉讼时效期间,债权方也可申请适当延长,但最终是否获得批准仍需由人民法院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借钱不还担保人需负如何的责任 身为借款人未能按时归还贷款时,担保人有义务承担起偿还债务之责; 然而,若是属于一般性的保证人,仅在债权人对该笔债权争议提起诉讼之后,经由法院判决确立并请求强制执行,若强制执行亦无法满足债款需求时,方能展开关联义务,为债务人垫付欠款。《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三、借钱不还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借款合同领域内,担保人为维护交易公平与社会稳定所起的作用至关重要。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作为担保人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担保人须承担代为清偿债务的责任;其次,担保人可能会面临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求其切实履行担保义务;再者,担保人的部分或全部财产可能会遭到司法机关的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最后,担保人的个人信用记录也可能因此而遭受负面影响。值得强调的是,担保人实际承担的法律责任大小,将依据担保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在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之后,担保人有权向借款人进行追偿。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民事权益诉讼期为三年,自权益受损或应知之日起计算。逾期二十年,除非特别情况并获授权,法院不再保护。债权人须在三年内提起诉讼,逾期可能失权。建议债权人及时催收、敦促起诉,错过期限可申请延长,但需法院裁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