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时效起算时间怎么计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仲裁 |
解答 |
一、劳动仲裁时效起算时间怎么计算 关于劳动仲裁时效期的起始日期,通常是以当事人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的那一天为起点进行计算的。举例来说,假如某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支付员工薪酬,那么当劳动者意识到自己的工资已经被拖欠时,这一天就将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期。 然而,对于在劳资关系存在时期内因欠薪问题而产生争议的情况,劳动者递交仲裁申请时不需要受限于一年的仲裁时效期;但是,倘若劳资关系已经结束,那么劳动者必须在劳资关系终止后的一年内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维权,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仲裁后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在劳动仲裁裁决书依法生效之后,当事人需按照下列流程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首先必须向下达裁决书的同一法院递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同时务必附上相应的资料文件,如经核实有效的法律文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若是具备条件者,亦可额外提供被执行人的资产信息,此举有利于提升执行效率。 其次,法院会对该申请进行全面性的审核,在确认为满足执行条件后,便会予以受理并开展立案手续。 接下来,法院执行机构在接收到法院的执行移交文件后,将会通知被申请人,要求其履行裁决中的应尽义务,并在特定时间范围内完成。 若逾期未履行,或是被申请人在接到执行通知后,试图利用转移财产等手段抵制执行,执行官有权立刻进行强制执行。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强制执行措施主要包括: 强制冻结或划拨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资金; 强制扣留被申请人的薪酬等收入源项; 对被申请人的所有财产实行变卖、查封、扣押等操作; 对被申请人强行探寻、搜索,确定其是否存在隐藏财产的行为。 在确认被申请人无履行能力时,法院有权对其实施消费高门槛限制,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实现其尽早履行义务的目的。 假如经过各种努力仍然不能执行,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对该案暂停执行,等待被申请人重新累积、获取到可以执行的财产之后,再随时恢复强制执行。 在此期间,执行人员在进行强制执行活动时,应当向被申请人展示其工作证件,并对整个执行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邀请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字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没收财产刑应当即时执行。刑事案件罚金刑,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三个月内执行完毕,至迟不超过六个月。 三、劳动仲裁时间规定是多少 关于劳动仲裁的时间规定,主要涵盖了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劳动者在得知或应知自身权益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有权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其次,如果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内,因欠薪问题产生了矛盾,那么劳动者在此情况下申请仲裁是不受到一年仲裁时效期的局限性的。然而,若劳动关系已经终结,则需在劳动关系终止之后的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再次,仲裁庭在进行劳动争议事例裁决时,须按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算,至四十五个自然日之内完结此类事务。如因事例复杂程度增加需要延长审理期限,需得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的核准后,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但所延长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十五日。另外,如果逾期未能做出仲裁决定,当事人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劳动仲裁时效期从当事人知悉或应知悉权益受损之日起算。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发现欠薪之日即为时效起点。在劳资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关系终止后,劳动者须在一年内提起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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