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利息没写怎么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借条利息没写怎么算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明文规定,若借款合约对偿付利息事宜并未作任何明确约定,则将被认定为不涉及利息问题。因此,倘若借贷凭证中并未特别注明相关利息事项,且无其它补充约定或者协议作为支持,按照法定程序该笔借款需被默认为无需承担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借条还款期限没写怎么处理 借条还款期限未写的,视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需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在合理期限届满后,债权人仍未收到还款,可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债权人要求还款但债务人仍未履行之日起计算。若期间有催要等中断时效的情形,则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同时,为避免争议,建议日后再立借条时明确约定还款期限等相关事宜,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借条逾期利息未写如何主张 借条逾期利息未写时,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一般来说,可按照年利率6%主张逾期利息。法律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明文规定,若借款合约对偿付利息事宜并未作任何明确约定,则将被认定为不涉及利息问题。因此,倘若借贷凭证中并未特别注明相关利息事项,且无其它补充约定或者协议作为支持,按照法定程序该笔借款需被默认为无需承担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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