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在学校开水烫伤,学校有责任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一、孩子在学校开水烫伤,学校有责任吗 孩子在校园内遭受开水烫伤,学校就此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儿童在校期间遭受热液(如开水)烫伤这一问题,校方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损伤结果的产生源于学校的过失行为或者是因校方未能履行其应尽之教育及管理义务,那么校方就必须依法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举例来说,若是校方明文规定仅限于教师使用热液,然而实际状况却是学生获准自行取用热液导致烫伤事件的发生,这就意味着校方并未严格遵守自身所定的规章制度,由此可见校方并未完全履行其应尽的教育与管理职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二、孩子在学校受伤了,学校要承担责任吗 针对学生在校期间所遭受的伤害,应依据年龄以及伤害发生原因的差异性予以区别对待。 若遭遇伤害的未成年人年纪尚未达到十周岁且此次伤害并非由校外因素引起的,那么学校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当学校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以证实其已尽到了必要的教育与管理职责时,则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那些年满十周岁而尚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因学校外部因素之外的原因而遭受校内伤害的情况,若受害学生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学校未曾履行教育管理的应有之责,那么学校就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三、孩子在学校被害案件怎么判 倘若孩童在校期间遭受不测,此事件的性质无疑归属于刑法规制的范畴之内。行凶者涉案情节可能触及蓄意谋杀或蓄意攻击他人并导致其丧生。在司法裁决过程中,法官将参考诸多因素进行量刑考量,包括案犯的作案动机、实施手法以及造成的严重后果等等。若行凶者系未成年人,则法律会对其作出特别规定。针对未成年罪犯,我们应当坚守以教育引导为主、惩戒处罚为辅的基本原则。在此类情形之下,若学校未能充分履行教育与管理职责,便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受害者家属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相关经济损失。最终的判决结果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儿童在校期间因热液烫伤,校方责任视情况而定。若烫伤因学校过失或未尽教育、管理义务所致,校方应依法承担责任。例如,校方规定热液仅限教师使用,却允许学生自行取用导致烫伤,属校方未遵守规章制度,未履行教育与管理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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