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协商解决要去交管所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协商解决要去交管所吗 交通事故中,若双方选择协商解决,是否需要前往交管所进行办理? 答案的确定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即是否已对该事件进行了报案处理。若已经完成报案流程,则可能需要进一步进行销案操作。在当今社会,交通意外的发生实属常见现象,特别随着机动车数量的激增,人们在日常出行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也日益加剧。 因此,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往往会对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影响。 然而,在日常生活中,一旦遭遇交通事故,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协商或提起诉讼两种方式来寻求妥善解决之道。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协议书书写内容是什么 在签署交通事故协议书时,除了须详细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日期及所导致的伤害,还需要明确体现出各方自愿以自行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的意愿。 其次,必须明确赔偿款项包含的各类具体项目、具体金额以及支付方式。 此外,还需对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中的相应权利、义务,以及彼此间关于协调合作、违反协议的责任追究等条款进行认真细致的约定。 最后,由双方签字落款,标志着协议的正式生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三、交通事故协商怎么判的 交通事故所涉及的争议解决过程并不是由法院或者其他司法机构进行“判决”,而是通过当事人之间基于自愿、平等以及合法性的原则,就补偿待遇等相关事项达成共识。其中协商的核心在于确立交通事故责任的具体分配规则。一般情况下,我们会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明确双方应当负担的责任比重。在协商讨论的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各种要素:如人员受伤乃至死亡的严重程度、财产损失的实际价值、医疗费用的支出状况、误工费用、照料护理费用、残疾赔偿金(若存在)等等。如果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应该签署书面协议,详细规定赔偿的具体项目、金额、支付方式以及时间等关键性条款。然而,如果协商未能取得预期效果,那么可能需要借助于诉讼等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一纠纷。总而言之,协商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公平、合理以及合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的确定需根据是否已报案处理而定。若已报案,可能需进一步销案。随着机动车数量增加,交通意外频发,对公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遭遇交通事故时,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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