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的财产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继承的财产离婚怎么办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通过遗嘱继承的财产,若遗嘱明确归属一人则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遗嘱未特殊规定,则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按分割原则处理,会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家庭贡献等,由双方协商或法院裁决分配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继承的财产可以卖吗 继承人可以合法地处置其所继承的资产进行买卖交易。在依法继承并完成了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之后,继承人对于继承所得的财产享有充分的处分权利,这其中就包括了出售该等财富的权益。然而,这里必须要强调指出的是,假如被继承的财物尚存有其他共同所有者或者受到法律所设定的某些约束条件的影响,那么继承人在行使该项权利时便需遵循相关法规的指引和要求行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继承父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关于继承房产是否属於夫妻共有的问题,取决于具体复杂状况。 首先,在夫妻关系延续期间,由於一方或双方通过继承或接受赠予所获得的房产,若无明确表示归某一方所有的背景下,此类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在遗嘱或赠予协议中已经确定该房产仅限某一方使用,那么此种情况下,房产不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此外,夫妻双方可以自主协商并达成某种分配约定,例如共同拥有或者某一方单独享有所有权。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法律对此类情况也做出了相应规定。具体说来,符合以下某一项特殊条件者,将成为夫妻中的一方的财产: 1)婚姻关系成立之前,一方就已拥有的个人财产; 2)一方因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贴及相关费用; 3)遗嘱或赠予协议中明确指定只归某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专供某一方生活用途的日常用品; 5)除以上各项之外,经法律认定应归某一方所有的其他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只归继承人一方所有,那么该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如果没有遗嘱特别说明,继承的财产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一般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包括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由双方协商或者由法院判决分配。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