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几年徒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如何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几年徒刑 在法律层面上,所谓的信用卡诈骗罪,其指控视乎行为人是否蓄意侵犯被害人财产,以其个人不正当利益为追求目标。具体而言,它是指行为人违反了信用卡的管理法规,行为人滥用各种方式,如故意制造假卡、窃取或伪造他人真实身份来获取并使用他人的卡片,甚至将已过期停用的信用卡再次激活,以及盗用他人信用卡,或通过恶意透支手段,以此获得数额较大的经济利益的行为。在实践中,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较为常见的有:行为人故意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来骗领的信用卡;任意使用已经失效的信用卡;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他人的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如何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作为一种严重的金融犯罪行为,其主要特征在于,行为人在实施诈骗行为时,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且这种意图必须贯穿于整个犯罪过程中。同时,该罪行的实施也必须违反了相关的信用卡管理法规,并利用信用卡这一特殊工具来实现其犯罪目的。具体来说,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四类: 首先,行为人可能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通过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文件来骗取信用卡; 其次,行为人可能会使用已经过期或被宣布无效的信用卡; 第三,行为人可能会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最后,行为人可能会恶意透支,即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超过规定的额度或期限进行透支,并且在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如何才构成诽谤罪判几年 诽谤罪是指某些人为达到贬低和毁坏他人名誉的目的,蓄意捏造虚假事实且广泛传播这种无中生有之言辞的犯罪行为。要构成诽谤罪,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构成要素: 一是嫌疑人须存在捏造事实的故意行径; 二是其必须实施了将所捏造的事实公之于众的行为; 三是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某一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进行的; 四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方能构成此项罪名。在量刑方面,对于犯下诽谤罪的罪犯,法院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相应的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信用卡诈骗罪指蓄意侵犯财产,以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包括伪造、窃取身份、激活过期卡、盗用或恶意透支等行为,获取较大经济利益。常见行为有伪造、虚假身份申领、使用失效卡、未授权使用及恶意透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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